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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离婚可以打胎吗(离婚后可以合法打胎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22:23:43 浏览量:40

离婚后可以合法打胎吗可以。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因为生育问题产生纠纷的,法律是不会作出干涉,是不能因为孩子没有超过两周岁的,就可以提起诉讼,请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可以的。 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确定,不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

离婚后可以合法打胎吗可以。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因为生育问题产生纠纷的,法律是不会作出干涉,是不能因为孩子没有超过两周岁的,就可以提起诉讼,请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可以的。

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确定,不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二、子女在十周岁以上的处理是什么?对未成年子女满十周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发生争执时,一般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

但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对于成年的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一)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两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归属中的特殊情形—十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子女一旦年满十周岁,就意味着其作为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心智成熟度及对外界的理解能力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可以对于今后自己随父或随母哪一方共同生活做出判断和选择。

因此,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选择跟随父或母生活应当是一种无条件的权利,不能将其视为无足轻重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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