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不尽孝有继承权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无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因此,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
生前不尽孝有继承权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无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因此,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反之亦然。
所以,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个人财产是指:(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般来说,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
《民法通则》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法律允许,但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范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晚辈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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